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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76号:进口比利时苹果植物检疫要求全面解读

海关公告来源: 海关总署2026-06-0621 次浏览

解读海关总署2026年第76号公告关于进口比利时苹果的植物检疫要求,涵盖准入条件、检疫性有害生物、注册果园要求、证书要求及通关注意事项。

一、公告背景

海关总署2026年第76号公告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中国与比利时签署的双边植物检疫议定书,规定了进口比利时苹果的植物检疫要求。

生效日期:2026年X月X日起施行


二、准入条件总览

条件要求
注册果园比利时出口苹果必须来自中方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
有害生物监测果园须实施有害生物监测计划
出口前检验比方检疫部门须在出口前实施检验检疫
植物检疫证书必须随附比利时官方植物检疫证书
包装标识包装箱须标注果园注册号、包装厂注册号等信息

三、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

有害生物拉丁名风险等级
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
苹果蠹蛾Cydia pomonella
苹果黑星病Venturia inaequalis
火疫病Erwinia amylovora

四、注册果园和包装厂要求

果园注册要求

  • 建立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记录
  • 实施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(GAP)
  • 在果实生长期进行有害生物调查
  • 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采取有效控制措施

包装厂要求

  • 果实清洗、分级、包装过程须防止二次污染
  • 包装厂须经比方主管部门注册并获中方认可
  • 包装后产品须与未注册产品隔离存放

五、植物检疫证书要求

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须注明:

  1. 该批苹果来自中方注册的果园(注册号:XXX)和包装厂(注册号:XXX)
  2. 该批货物符合中比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
  3. 已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实施有效检测/处理

六、进境检验检疫

口岸检查项目

检查项内容
证书审核植物检疫证书是否齐全、有效
包装标识注册号、产地等信息是否完整
外观检查果实是否有病虫害症状
实验室检测抽样送检可疑样品

不合格处理

情形处理方式
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退回或销毁
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除害处理/退回/销毁
证书信息与实际不符退回或销毁
检出土壤除害处理

七、对外贸企业的影响

进口商注意事项

  1. 确认注册:在签订合同前,确认比利时供应商的果园和包装厂已在中方注册
  2. 证书核实:收到货物时仔细核对植物检疫证书信息
  3. 提前申报:通过"单一窗口"提前完成进口申报
  4. 配合检验:货物到达口岸后配合海关检验检疫工作

相关HS编码

HS编码商品名称进口关税
0808.10.00.00鲜苹果10%

八、常见问题 FAQ

Q:如何查询比利时果园和包装厂的注册名单? A:海关总署网站会公布已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名单,可在"动植物检疫"栏目下查询。

Q:进口比利时苹果需要什么进口资质? A:需要进口水果经营资质,包括营业执照(含水果经营范围)和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。

Q:如果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,除害处理费用由谁承担? A:除害处理费用通常由进口商承担,建议在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和费用分担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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